
我们审计了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拓电子公司”)财务报表,包括 2024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奥拓电子公司 2024年 12月 31日合并及母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4年度合并及母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奥拓电子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奥拓电子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 LED 视频显示系统、智能景观亮化工程及网点智能化集成与设备,2024年度主营业务收入 72,075.15万元,较上年上升 9.81 %。
由于营业收入是奥拓电子公司的关键业绩指标之一,存在管理层为达到特定目标或期望而操纵确认时点的固有风险,故我们将营业收入确认作为关键审计事项予以关注。
我们针对 LED 视频显示系统和网点智能化集成与设备销售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包括:
(1)了解和评价管理层与营业收入确认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设计合理性,并测试了关键控制的有效性;
(2)选取样本检查销售合同或订单等资料,测试销售和收款流程控制,评价收入确认时点是否符合收入确认原则的会计政策要求;
(3)对收入及毛利情况执行分析程序,判断收入与毛利变动的合理性; (4)对于内销收入,抽取收入确认的会计记录,与相关的销售订单、出库单、验收单或验收报告等进行检查核对;以及抽取与销售相关的订单、出库单、验收单或验收报告等与账面确认的收入进行核对,从而检查收入确认的完整性;对于外销收入,获取数字外管平台出口信息,并与账面记录进行核对,以抽样方式检查销售合同、出口报关单、销售发票、验收单等支持性文件; (5)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销售收入执行抽样测试,核对至订单、出库单、验收单或验收报告;以及抽取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的出库单、验收单或验收报告,核对至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销售收入会计记录,从而评估销售收入是否被确认在恰当的会计期间;
(7)我们抽取资产负债表日后的退货记录,检查销售收入是否存在不被恰当计入的可能性。
(1)了解和评价管理层与建造合同收入及成本确认的设计合理性,并测试了关键控制的有效性;
(3)检查建造合同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检查重大建造工程合同,复核重大建造工程合同关键条款,评估收入确认政策是否符合时段法确认原则; (4)选取建造合同样本,检查实际发生工程成本的合同、发票、材料收发单、结算单、进度确认单等支持性文件,以验证已发生的合同成本,进一步评估实际成本是否在恰当的期间确认;
(5)执行了截止性测试程序,检查相关合同成本是否被记录在恰当的会计期间;
(6)根据已发生成本和预计合同总成本重新计算履约进度,获取项目履约成本与成本预算对照,检查工程履约进度是否正确,按照履约进度确认的收入是否正确;
(7)选取建造合同样本,对工程形象进度进行现场查看,与工程管理部门讨论确认工程的完工程度,并与账面记录进行比较,对异常偏差执行进一步的检查程序。
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止,公司账面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59,520.15万元,坏账准备金额 12,143.48万元,合同资产账面余额 18,450.01万元,合同资产坏账准备 2,728.25万元。
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分别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管理层考虑所有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进行预期信用损失的评估,涉及管理层运用重PG引领电子科技大会计估计和判断。由于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期末金额较大且涉及管理层运用重大会计估计和判断,故我们将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的减值作为关键审计事项予以关注。
(1)了解并评价管理层与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设计及运行;
(3)复核并评价管理层用以估计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的预期信用损失模型的合理性,以及计提的减值准备的充分性;
(4)选取样本对应收账款账龄准确性及合同资产的资产组组合进行测试; (5)选取样本执行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函证程序及检查期后回款情况,验证其可回收性。
奥拓电子公司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 2024 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奥拓电子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奥拓电子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奥拓电子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四)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奥拓电子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PG引领电子科技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
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奥拓电子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五)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包括披露),并评价财务报表 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就奥拓电子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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