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该采购项目的投标。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投标。
(2)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1.时间:2024年8月23日至2024年8月29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供应商将《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格式见本公告附件)扫描件(PDF格式)以邮件的形式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并同时拨打电话()进行资料收取确认(电线分),【邮件标题:购买XX项目招标文件—供应商名称】。
3.售价:500元/套。招标文件款应由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入至采购代理机构基本账户(开户名称:吉林双利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吉支行;账号:00641)中(转账备注须注明XX项目招标文件款)。
**招标文件款务必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限内转入(转入以到账时间为准),招标文件购买成功后24小时内,采购代理机构以到付的方式邮寄纸质招标文件。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9月13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延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延吉市政务服务中心六楼-延吉市光华路166-1号)。
2.投标保证金金额为:9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4.本次招标公告在《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依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吉政公办【2018】65号)文件,各市(州)、县(市)政府采购项目信息由市(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实时推送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应将全省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实时推送至吉林省政府采购网,实现政府采购项目信息的资源共享。内容真实性以上述网站为准,其他网站转载概不负责。
6.供应商需要登陆《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按办事指南中相关规定办理CA数字证书(注意事项详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联系电话:)。
说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公告公示信由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各市(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推送。发布责任和监督管理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吉政公办PG电子官方网站[2018]65号)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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